各系(部):
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加快学院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升人才培养质量,进一步拓宽教师多元化、多渠道的培养途径,提升教师专业实践能力,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教师实践锻炼管理制度》(呼职院党发〔2021〕85号)要求,现需各系(部)报送2022年下半年教师实践锻炼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送对象
2022年下半年已完成实践锻炼的教师、上半年已完成实践锻炼但未报送的教师。(今年还未完成实践的教师可在明年统一报送)
二、报送材料
(一)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教师实践锻炼登记表(一式两份)
(二)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教师实践锻炼鉴定表(一式两份)
(三)个人实践锻炼总结
(四)实践锻炼单位的鉴定
(五)2022年下半年教师实践锻炼汇总表(一式两份)
其中,相关实践过程材料(企业出具的考勤记录、工作计划、实践工作日志等)及其他成果材料由各系(部)自行保管,存入教师业务档案。
三、疫情期间特殊措施
因疫情原因,此次材料报送采取线上报送的形式,要求如下:
(一)申报人提交的材料1-4,只需提供电子版或扫描件1份,并签署个人承诺书(见附件1),每人一个文件夹(以申报人姓名命名),将需提交的材料都保存至该文件夹。
(二)部门提交的材料5,只需提供Excel版,并签署部门承诺书(见附件2)。
以上所有材料按部门为单位,统一打包压缩后,请于11月24日前发送到人事处白墨企业微信或邮箱。
四、报送要求
各系(部)要做好监督管理职责,确保抓好过程管理及检查,对教师提供的实践锻炼材料做好审核工作,确保材料和成果的真实性。
疫情结束后,各部门仍需补交原始材料,如补交材料审核不合格,取消备案;如补交材料为虚假材料,按照违反师德师风予以严肃处理。
附件:
1. 个人承诺书
2. 部门承诺书
3.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教师实践锻炼登记表
4.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教师实践锻炼鉴定表
5. 2022年下半年教师实践锻炼汇总表
人事处
2022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