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系(部):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 2022年卫生健康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有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请按文件要求进行申报,并于1月7日将申报材料报送至人事处专技科(明德楼412室)。
人事处
2023年1月3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双师型”教师教学能力提升专题网络培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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