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教师企业实践管理制度(修订)》(呼职院党发〔2023〕25号)要求,现需各部门报送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教师企业实践锻炼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送对象
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已完成及还未完成企业实践锻炼的教师。
二、报送材料
(一)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教师企业实践申请表(线上审批完成由系统直接打印生成,一式一份)
(二)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教师企业实践鉴定表(线上审批完成由系统直接打印生成,一式一份)
(三)2023年教师企业实践锻炼汇总表(一式一份,见附件2)
以上材料纸质版统一报送到人事处
今年还未完成企业实践锻炼的教师无需报送申请表和鉴定表,各系(部)只需在《2023年教师企业实践锻炼汇总表》备注栏标注即可。
2024年寒假申请企业实践锻炼教师此次无需报送。
实践过程材料(企业出具的考勤记录、工作计划、实践工作日志等)及其他成果材料由各系(部)自行保管,存入教师业务档案。
三、报送要求
各系(部)要做好监督管理职责,确保抓好过程管理及检查;对教师提供的实践锻炼材料做好审核工作,确保材料和成果的真实性。如弄虚作假,经发现查实后,将按照违反师德师风予以严肃处理。当事教师做降级降职处理。按照“谁审核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肃追责,所在部门党政负责人扣发本年度职务津贴。
请各系(部)2024年于1月12日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人事处(明德楼412室),并将《2023年教师企业实践锻炼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白墨企业邮箱或微信。
四、注意事项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教师企业实践锻炼鉴定表》现已采用线上填报的方式,填报流程:进入一站式服务平台服务大厅,查找“教师实践锻炼鉴定”服务,进入网报页面直接填写相关信息。
联系人:白墨 5251210
附件:
1.《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教师企业实践管理制度(修订)》(呼职院党发〔2023〕25号)
2.2023年教师企业实践锻炼汇总表
人事处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