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技工作 >> 正文

关于转发《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杰出人才奖评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2023-09-05 22:09  点击:[]

各处室、系(部):

现将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杰出人才奖评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有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请按文件要求进行申报,并于98将纸质申报材料和电子版光盘报送至人事处(明德楼412室)。

人事处

2023年9月5日

上一条:关于对202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杰出人才奖评选工作推荐人选的公示 下一条:关于转发《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23年自治区突出贡献专家评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