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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初次认定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2017-11-21 00:00  点击:[]

各处室、二级学院(部):

根据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办理初次认定专业技术资格的时间安排,现将我院办理初次认定专业技术资格的工作安排如下:

一、人员范围:

凡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全日制国民教育), 档案在我院或在呼和浩特市档案管理部门存放,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所学专业一致,尚未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毕业生,均可申报职称初次认定(参加国家职业资格统一考试的不予办理)。

二、见习期时间及认定职称级别:

全日制学历(只能申报一次)

见习期时间(从事本专业工作)

认定职称级别

本科

满一年(2014年以后毕业的)

助理级

硕士研究生

满半年(2015年以后毕业)

助理级

满二年(2013年以后毕业)

中级

博士研究生

中级

必须满足相应的继续教育要求学时

三、办理初次认定职称提交的材料:

1.学历、学位证书、继续教育证书原件(非事业单位人员和人事档案存放在呼市人才中心的申报人员须审核劳动合同原件);

2.须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电子注册备案表”并打印(审核时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一律不予接收材料),如网上无备案,必须提交自治区教育厅学历认证。

3.二寸照片3张(近期、免冠、白底、彩色、下方标注与二代身份证一致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一张粘贴在“呼和浩特市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表”首页照片粘贴处,一张粘贴在“电子注册备案表”右下角空白处;

4.《呼和浩特市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表》一式两份;

五、申报时间

2017年 11月27日至 11 月 28日

地 点:组织人事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东校区行政楼421室)

电 话: 5251210

附件:《呼和浩特市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表》

附件:考核认定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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