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劳资工作 >> 正文

关于开展呼和浩特职业学院2021年度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

2021-12-07 12:39  点击:[]

各处室、系(部):

为科学做好年终考核工作,客观公正地分析和评价学校各部门2021年度履行职责情况及实际工作效果,并依据考核结果正确地指导分配、实施奖惩,以充分激发教职员工的聪明才智和创业热情,保障学校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现将做好呼和浩特职业学院2021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年终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长:  

副组长:张玉柱

 员:  润、嘎日迪、李占岭、田文阁、张瑞斌、

刘惠华、冀文军、黄  

各处室负责人,各系(部)党政负责人

工作职责:全面领2021年度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研究制定工作方案,部署工作措施和要求,审定考核评分,确定考核结果,保障考核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顺利实施。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任:冀文军

 员:人事处全体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具体负责考核工作的日常事务性工作起草考核工作方案,明确考核工作的具体要求、时间进度和任务分工。组织安排实地考核。根据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指示,全面协调、统筹推进考核工作汇总统计评分结果,向领导小组及时汇报考核进度和问题。

三、成立实地考核组

工作职责:按照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统一行动开展实地考核,进行评分,将考核结果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实地考核组总联络人:  

组织部考核内容

 长:  

 员:  团、赵利霞、杨翠平、侯  涛、李丹洋

1.基层党组织建设

2.党员管理与党员发展

3.师德师风建设。

4.干部队伍建设

考核依据:

1.《关于印发中共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委员会“最强党支部”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呼职党发〔2020〕56号)。

2.《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3.《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4.《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开展师德专题教育工作方案》(呼职党发〔2021〕80号)。

5.《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6.《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

(二)宣传统战部考核内容

 长:刘惠华

 员:  宇、徐金生、张晓丽

1.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2.党建活动场所及展陈内容。

3.统战工作情况。

考核依据:

1.《中共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委员会意识形态工作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

2.《关于对党建活动场所及展陈内容开展自查、巡查工作的通知》。

3.关于印发《呼和浩特职业学院统一战线工作制度》的通知(呼职院党发〔2021〕74号)附件:呼和浩特职业学院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工作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

(三)人事处考核内容

 长:冀文军

 员:  华、南  贝、姚  欢、吴小燕

1.出勤情况、考勤报送真实性。

2.下拨绩效经费使用情况。

3.未经学院批准,私自用工情况。

考核依据:

《关于印发〈呼和浩特职业学院绩效工资方案(修订)〉及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呼职院党发〔2020〕17号)。

(四)教务处考核内容

 长:马玉海

 员: 一、梁 伟、张国圣、刘华薇、安

1.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情况。

2.日常教学运行管理情况。

3.教学质量监控情况。

4.教材建设与征订、发放情况。

5.学籍管理情况。

考核依据:

1.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先进教学单位评选办法》。

2.教学检查结果。

3.学生评教成绩

4.年度质量报告调查问卷结果

5.专业建设课程建设认定结果

(五)学生工作处(武装部)考核内容

 长:魏好毕斯

 员:刘丽珍、朱海旺、高  强、李  明、苏日塔拉图

1.综合科主要查看:辅导员队伍建设、管理及考核工作开展情况材料;疫情防控相关工作材料。

2.教育管理科主要查看:(1)文明行为习惯养成教育开展情况,主要包括:防范网络诈骗、全面控烟、食堂文明督察岗、环境区卫生;(2)主题活动月的开展情况;(3)入学教育的开展情况;(4)后进生(处分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

3.公寓管理工作主要查看:(1)系(部)领导重视公寓管理和文化建设工作,定期研究宿舍管理与服务工作,管理制度健全,管理措施有力;并配备专人负责公寓管理工作。学生会宿管部有明确的工作职责、有日常工作开展记录;(2)加强公寓日常卫生、纪律、安全、疫情防控等事项管理,工作到位,记录规范、全面;(3)严格落实夜间值班制度和要求;系(部)领导、专兼职辅导员经常深入宿舍了解学生情况,工作记录全面、规范;有处理具体事情的记录;(4)重视学生宿舍育人环境建设,党组织、团组织先进模范引领教育工作开展有力,并发挥积极作用;宿舍内务卫生、文明宿舍建设有制度、有措施、有成效。是否有党、团标杆宿舍建设相关内容,文明宿舍比率高;(5)对学生宿舍卫生、违禁电器、违规用品、私拉乱接、管制刀具、销售商品等不定期检查并及时通报,有检查通报记录及跟进措施;公寓重大违纪(打架、火情、使用违禁品)出现率低;(6)积极开展学生公寓文化建设工作,各项工作按时完成,活动有方案,有痕迹,并按时报送活动资料;(7)按时开展新生入学教育(有关宿舍管理方面),工作到位,有记录。学生退宿工作合理有序,公寓公共设施完好(除自然老化损坏)。

4.助学管理中心主要查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各级各类奖助学金评定工作、资助育人、勤工助学等活动开展情况材料。

5.心理健康教育主要查看:(1)领导重视,每学期召开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题会议。学生工作队伍每月召开包含心理健康教育内容的工作例会。辅导员掌握一定心理健康知识有学习记录;(2)有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社团,以系或班级为单位组织开展具有特色的、丰富多彩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3)建立问题学生心理档案,与家长沟通记录,辅导员约谈及日常工作记录,领导包联分配表及谈心谈话记录。

6.军事理论教研室主要查看:(1)通过班会、宣讲会、观看专题片等多种形式进行征兵宣传活动,积极组织大学生做好预征报名及相关工作记录;(2)组织开展国防教育活动的记录。

考核依据:

1.《关于印发呼和浩特职业学院辅导员队伍建设相关制度的通知》(呼职院发〔2021〕12号)。

2.《关于印发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学生奖助系列制度的通知》(呼职院发〔2021〕13号)

3.《关于印发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学生教育管理相关制度的通知》(呼职院发〔2021〕14号)。

4.《关于印发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相关制度的通知》(呼职院发〔2021〕15号)。

保卫处考核内容

 长:于英明

 员:孙长江、马小飞

1.安全教育工作。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3.消防安全工作。

考核依据:

1.《呼和浩特职业学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年度责任目标考核制度》。

2.《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安全生产工作管理制度》。

实习实训工作处考核内容

 长:张世昌

 员:郝晓晖王利博、栗惠惠

1.实训管理系统应用情况(实训室基础信息管理、设备信息管理、设备维修记录管理、实训耗材管理等)

2.实训室管理(设备台账管理、环境卫生、专业文化建设、实训室使用情况、安全检查记录、材料上报等)

3.实训室安全(安全制度建设、实训室安全承诺书、学生安全手册、安全教育、安全演练、安全标识、安全整改台账等)。

(八)团委考核内容

 长:  

 员:  宁、贾宏宙、孙  

1.综合科:思想引领、特色亮点工作相关材料。

2.组织宣传部:基层组织建设相关材料。

3.青年发展部:成长服务、共青团改革相关材料。

考核依据:

1.《全区共青团工作考核办法》

2.《关于印发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共青团组织建设管理制度的通知》(呼职党发〔2021〕58号)第43—50页《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共青团工作年度考核制度》

四、考核时间

(一)统一考核时间

2021年12月20日—12月27日。

(二)实地考核组考核时间

1.考核对象:各系(部)

     参加部门:实践考核组所有成员

时间

12月20日

12月21日

12月22日

上午

9:00-10:00

师范部

铁道系

中专部(9:30-10:30)

10:10-11:10

美术系

机械系

下午

14:50-15:50

人文系

经法系

计算机系(14:50-15:30)

体育部(15:40-16:20)

16:00-17:00

国教部

医药系

建工系(16:30-17:10)

2.考核对象:各行政处室、教辅部门

 参加部门:组织部、人事处、宣传统战部、保卫处

时间

12月23日

12月24日

12月25日

12月26日

12月27日

上午

9:00-10:00

党政办

科技处

后勤处

外语部

实训处

10:00-11:00

组织部

国资处

工会

教务处


11:00-12:00

宣统部

计财处

培训部

马列部


下午

14:50-15:50

纪检处

团委

招就处

图书馆


16:00-17:00

人事处

学生处

保卫处

信息中心


五、工作要求

1.领导小组办公室于12月18日前,完成考核评分表的修改和下发,组织部完成处级干部考核评分表的下发。各评分部门按照分工,依据各自考核方式,如实公正予以赋分。各部门做好教职工评分的组织工作。

2.实地考核组负责组织实地考核工作。各系(部)按照实地考核内容和指标体系准备档案材料,重在反映日常工作的开展情况,如果有些材料是在工作平台上也可以在线上展示。

3.各部门将评分表整理好后,于12月25日前交到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处级干部考核评分表交至组织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部负责汇总后,交领导小组审核议定。

4.所有教职员工要本着认真负责、客观公正的态度做好年终绩效考核工作及评分工作,如发现弄虚作假和不负责任胡乱评分的行为,将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



党政办公室

组织部

人事处

2021年12月7日


上一条:教职工办理公务卡收入证明填写模板 下一条:请假条模板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