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呼和浩特市直属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实施工作指导意见》(呼事岗设办发[2010]4号)要求,我院按照聘用程序对本次29人进行了岗位变动聘用。具体变动及名单如下:
拟聘四级岗位:曹丽荣 王晓惠 白文怀 刘 红 庞彩霞
王瑾瑜 张曼娟
拟聘七级岗位:杨秀丽 刘 铭 刘文洁 王 莉 赵海霞
杨淑娟 吴 娜 董 莉 庞 羽 池爱文
赵冬梅 张 峰 张永霞 孙 欢 郝永杰
巴特尔 宗 诚 范文斌 王冬冰 闫 卓
潘 虹 额尔敦高娃
学院已对上述拟聘用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了审查,符合岗位聘用条件。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5日至11月11日。
举报电话:纪检处 6586763
人事处 5251210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纪检处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人事处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