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系(部):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加强对教职工的教育管理,规范教职工行为,增强教职工的规矩意识、纪律意识,现在全院范围内组织开展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习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
二、学习方式
2024年7月31日前,各部门自行组织开展学习。
三、学习要求
请各部门于2024年7月31日前完成学习,做到应学尽学、不漏一人。学习完成后3日内,填写“学习情况统计表”(附件3),行政、教辅部门由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教学部门由党总支(党支部)书记签字,加盖部门公章后,将扫描版表格报送至人事处南贝企业邮箱。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
3.学习情况统计表
人事处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