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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全院教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的通知

2024-07-25 14:37  点击:[]

各处室、系(部):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加强对教职工的教育管理,规范教职工行为,增强教职工的规矩意识、纪律意识,现在全院范围内组织开展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习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

二、学习方式

2024年7月31日前,各部门自行组织开展学习。

三、学习要求

请各部门于2024年7月31日前完成学习,做到应学尽学、不漏一人。学习完成后3日内,填写“学习情况统计表”(附件3),行政、教辅部门由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教学部门由党总支(党支部)书记签字,加盖部门公章后,将扫描版表格报送至人事处南贝企业邮箱。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

  3.学习情况统计表

人事处

202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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