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系(部):
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拟对我院合同制人员进行聘期考核及重新聘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聘期考核要求
(一)各部门成立考核小组对相关人员进行考核,要严格按照《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暂行办法》进行考核鉴定,并确定考核结果及聘用意见。
(二)考核结束后,各部门填写《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合同制人员聘期考核表》,考核结果及聘用意见,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随考核结果一并报送。
(三)考核结果作为是否重聘的主要依据。
(四)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所在部门或人事处书面提出。
二、重聘合同签订
(一)经考核合格,如所在部门和受聘人双方同意重新聘用,人事处组织签订重聘合同。
(二)原呼市卫校合同制人员考核合格后,须与学院重新签订合同。
三、终止合同
(一)评定为不合格的人员不得聘用,由所在部门填写《用人单位终止聘用合同意向书》交人事处。
(二)如受聘人员不同意续签,请受聘人签写《解除(终止)聘用合同申请表》
(三)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不再续聘。
四、工作要求
(一)考核中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追究所在部门领导责任并严肃处理。
(二)被考核人进入学院后每段工作简历均须由所在部门证明人填写《证明人承诺书》。
(三)各部门按要求于 5月27日将考核结果及相关材料报人事处(行政楼 412 室)。
联系人:赵雨 联系电话:5251210
附件1:《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合同制人员聘期考核表》
附件2:《证明人承诺书》
附件3:《用人单位终止聘用合同意向书》
附件4:《解除(终止)聘用合同申请表》
人事处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