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系(部):
根据呼和浩特市专业技术岗位相关聘任文件精神,现对2015年、2016年、2017年评定正高级职称的人员和2015年评定副高级职称的人员收取相关材料:《呼和浩特职业学院专业技术职称聘任申报表》(附件1)及个人申请,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继续教育证书(满足评定职称后继续教育学时)原件及复印件,请于2021年10月28日之前交至人事处(行政楼412室)。
人事处
2021年10月26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报送2022年人才需求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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