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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和高校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培训的通知

2023-08-25 09:49  点击:[]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系列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加强学院新入职教师思想政治教育,提升新入职教师教学能力和业务水平根据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高校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内教师[2023]73号)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培训目标

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等教育重要讲话精神,引导新入职教师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树立良好的师德师风和职业道德,熟悉教师职业特点和教育行业要求,掌握基本的教育教学技能,尽快完成角色转化,胜任教书育人岗位,为成长为新时代“四有”好老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奠定坚实基础。

培训对象

  1. 一)年新入职的教师

  2. (二)承担学院教学工作但未取得高校教师格证的在职人员

  3. 三)拟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系列职称但未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的在职人员

三、培训方式

线上线下相结合。线上培训充分利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平台、内蒙古智慧教育平台上的优质数字学习资源,开展教师自主选学。线下培训根据学院实际,采取专题讲授、行动学习、示范交流、实践训练等多种方式,切实提升培训效果。线下培训总学时不低于40学时,在915日前完成。

四、培训内容

理论课程。主要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有关法律法规、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保密教育国家安全教育等理论性课程。强化新入职教师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对高等教育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要求的认识和理解。

技能课程。主要学习教学仪态、教学方法、教学设计教学评价、教学反思与研究、课程思政的意识和能力提升、教育信息技术运用等实践性课程引导新入职教师掌握基础性的教育教学技能,提高教学能力和水平。

特色课程。学院根据教师实际情况,在培训中开展学院组织文化认知、教学科研管理政策解读、教师评价制度解读老教师指导帮扶等内容。引导新入职教师尽快完成角色转化,胜任岗位要求。

五、培训安排

线下培训

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线上培训

   利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平台、内蒙古智慧教育平台上的优质数字学习资源,开展教师自主选学。

培训要求

1.参训教师需做到仪表端庄,举止文明,虚心好学,遵守社会公德,处处为人师表。

2.参训教师应认真做好学习笔记,严格遵守学习纪律和要求,培训期间不得迟到早退。

3.参训教师应认真听课,做好研讨及培训总结的撰写。出勤率低于90%、未按要求完成培训任务的不发放培训合格证书。

六、工作要求

加强工作保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工作,将其作为加强学院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8月29日前将承担教学工作和拟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系列职称但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在职人员名单电子版报人事处吴健企业微信或邮箱并督促参训教师按时按要求参加培训本次培训将同时作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的教学基本素质培训

强化培训管理。根据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关于高校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的有关规定加强项目建设和管理,优化课程设计,严格教学管理,加强培训考核,确保培训取得实效。

联系人:吴健   6574308

                            人事处

                        2023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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