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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事项说明

2020-12-01 15:58  点击:[]

(一)办理事项名称: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二)办理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试行办法》(内人职字[1996]43号)、市人事局当年职称改革工作安排。

(三)申报条件:参见http://www.huhhot.gov.cn/wbj/zhicheng/info.asp?class=政策法规

(四)办事流程:本人提出申请,经学院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由学院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通过后上报人事局。

(五)需提交的材料:

1、《申报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1份;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教师填写《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12份;

3、《内蒙古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申报职称专用)》1份;

4、《办理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基本情况表》、《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送审材料目录单》各1份,《呼和浩特市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专用袋》1个;

5、申报人毕业证书、《内蒙古自治区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初级)、外语、计算机考试合格证、继续教育证书、继续教育审验卡、专业论文(正式出版的专业技术刊物两篇)、获奖证书、相关培训、进修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和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各1份;

6、本人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提交“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查询结果”打印件,如网上无查询结果,必须提交档案学籍证明;

7、专业技术人员花名册和附件一律使用A4纸,除评审表、送审表、办证表外其他附件材料要以目录单为封面,按照目录单的顺序装订成册。

(六)申报时间:以学院安排为准。

(七)收费标准:以人事局文件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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