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0级学生军训标兵、优秀
指导员的通知
为鼓励2020级新生积极参加军事训练,培养坚强意志,增强纪律观念,提高身体素质,推动学院军事训练工作更加全面开展,学院决定在2020级新生军训工作中开展军训标兵、优秀指导员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2020级全体参训学生、辅导员、班主任。
二、评选比例
军训标兵为参训学生总数的5%;优秀指导员以实际表现评选,
每学院、部可上报一名候选人。
三、评选条件
(一)军训标兵评选条件
1、军训目的明确,态度端正,积极认真地参加军事训练,综合成绩优良;
2、服从命令,听从指挥,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时按要求完成领导、教官、老师交给各项任务;
3、热爱学校,关心集体,关心同学,军训中能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表现突出,起模范带头作用。
(二)优秀指导员评选条件
1、注重配合,跟队协助训练。军训中能主动与教官沟通信息,交流情况,配合教官抓好军训管理工作。
2、扎实做好学生思想教育工作,经常深入训练场和学生公寓,了解学生思想,关注学生身体情况,及时做好教育引导工作,激发学生参训热情。
四、评选要求
(一)评选原则
各团、连在评选过程中要加强组织领导,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评选工作,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二)具体要求
1、军训标兵评审表由各连连长下发,学员直接到所在连队领取;优秀指导员评审表由参评教师自行下载打印。
2、评选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团、连要精心组织,在10月22日12点前以学院为单位将军训标兵评审表、优秀指导员评审表报送至8号公寓楼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周蕾鸣老师。
学生工作处
2020年10月20日
附件一: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军训标兵评审表
附件二:呼和浩特职业学院优秀指导员评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