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旨在发挥评价在大学生成长过程中的激励和导向作用,激发学生的创新意识,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引导大学生在品德、知识、能力、素质等诸多方面协调发展,同时,为评优评先评助等工作提供重要依据。为进一步规范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测评依据
1.《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2.《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学生诚信银行存、扣分管理办法》。
二、测评内容
1.包括学生的德育、智育、体育三个部分,具体比例为德育占30%、智育占60%、体育占10%;
2.德育原始分为该生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诚信银行得分,诚信银行加减分严格按照学院规章制度执行,德育折算分为30÷班级本学期诚信银行最高得分×本人本学期诚信银行得分;智育平均分为该生该学期所有必修课与选修课成绩的平均分,如果课程考试不以分数计,而是以合格、良好、优秀计,该科目不计入测评范围;体育分按综合测评实施细则中的方法计算。
3.综合素质测评排名时,如学生有挂科,不论总评分数是多少,一律在无挂科同学正常排名后续排。
三、实施流程
1.此项工作由班级综合素质测评小组具体实施。测评小组由辅导员/班主任、班长、团支部书记、学委、3—5名非学生干部组成,辅导员/班主任为小组长。
2.评定时间:9月14日—9月23日(含公示日)。
3.公示时间:3个工作日。
四、上交材料:
1.二级学院、部综合素质测评领导小组名单及班级综合素质测评小组名单;
2.综合素质测评小组会议和班会记录;
3.《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学生综合测评班级排名表》、《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学生诚信银行存扣分明细表》(A3,参见样表)公示纸质版,公示后如有问题的,须另行上交修改后的《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学生综合测评班级排名表》,修改表仍需公示。
4.《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学生综合测评班级排名表》、《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学生诚信银行存扣分明细表》电子版由各二级学院、部统一打包发送至郭长林老师crp邮箱,班级表格名称为“辅导员/班主任姓名+某学院某班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排名表”,学院、部名称为“某学院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排名表”。
5.所有材料于9月23日之前上交至教育管理科(综合楼220)办公室。
附件:
1.《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2.《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学生诚信银行存、扣分管理办法》;
3.《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学生综合测评表》
4.《呼和浩特职业学院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综合测评班级排名表》(样表)
5.《呼和浩特职业学院2019-2020学年第二学生诚信银行存扣分明细表》(样表)
学团工作处
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