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跑校生承诺:
1、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履行所在街道社区制定的有关公约和制度;履行社会公民道德,做文明大学生,自觉维护学校荣誉。
2、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注意人身安全,保护好自己的财务,尤其注意交通、途中、饮食等安全。跑校生在校外期间的人身和财物安全上出现的一切问题和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本人负全部责任。
3、认真遵守学院、系(部)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自觉遵守《呼和浩特职业学院跑校生管理规定》;按要求完成学校安排的教育、教学活动。
4、自觉参加学院、系(部)、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注意保持与辅导员和同学的经常联系。
二、违反承诺的处罚:
跑校生如不认真履行本承诺书的内容,违反《跑校生安全承诺书》,学校将按校规校纪予以相应处分,同时学校有权取消跑校生的走读资格。
三、本承诺书一式三份,学生本人、系(部)学生处宿管科各保存一份。
承诺人(学生本人)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