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切实做好2023—2024学年我院国家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评审工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教育厅《关于下达2024年普通高校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内财教﹝2024﹞500号)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将我院评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原则
各系(部)学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组依据依据分配名额和学生申请情况,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组织开展国家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推荐工作,评选出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学生,在系(部)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学院学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具体申请条件、奖励标准、评审办法详见《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学生奖助系列制度》(呼职院发〔2023〕42号)。
国家奖学金和自治区奖学金不重复享受。
二、名额分配
国家奖学金名额共计11人,各系(部)须推荐1-2名候选人。由学院学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产生11名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建议名单,并将建议名单提请院长办公会最终确定评审名单,在全院范围进行公示。
自治区奖学金名额共计38人。以各系(部)二年级以上(含)在校学生数为标准进行名额分配。请各系(部)进行等额评选。
2023—2024学年自治区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序号 |
系(部) |
学生人数 |
自治区奖学金 |
1 |
师范部 |
1879 |
7 |
2 |
铁道系 |
1769 |
7 |
3 |
机械与电力工程系 |
1144 |
4 |
4 |
美术系 |
540 |
2 |
5 |
人文与旅游系 |
714 |
3 |
6 |
经济管理与法学系 |
777 |
3 |
7 |
化工与建筑系 |
756 |
3 |
8 |
计算机系 |
988 |
3 |
9 |
国际教育部 |
565 |
2 |
10 |
医药卫生系 |
966 |
3 |
11 |
体育部 |
80 |
1 |
总计: |
10178 |
38 |
三、报送材料及时间
(一)请于9月14日前将国家奖学金候选人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复印件需经相关部门认定签字或盖章。
(二)请于9月14日前将附件1《呼和浩特职业学院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候选人情况一览表》、公示材料纸质版。
(三)请于9月27日前将附件2《呼和浩特职业学院2023—2024学年自治区奖学金初审名单》、公示材料纸质版。
以上纸质版材料加盖系(部)公章,由学团科长、党总支书记签字,报送至学生工作处助学管理中心(乐群楼211室),电子版发送至苏日嘎邮箱201600333@hhvc.edu.cn。
附件:
1.《呼和浩特职业学院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候选人情况一览表》
2.《呼和浩特职业学院2023—2024学年自治区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
学生工作处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