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4-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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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部):

为切实做好2023—2024学年我院国家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评审工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教育厅《关于下达2024年普通高校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内财教﹝2024500号)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将我院评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原则

各系(部)学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组依据依据分配名额和学生申请情况,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组织开展国家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推荐工作,评选出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学生,在系(部)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学院学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具体申请条件、奖励标准、评审办法详见《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学生奖助系列制度》(呼职院发〔2023〕42号)

国家奖学金和自治区奖学金不重复享受。

二、名额分配

国家奖学金名额共计11人,各系(部)须推荐1-2名候选人。由学院学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产生11名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建议名单,并将建议名单提请院长办公会最终确定评审名单,在全院范围进行公示。

自治区奖学金名额共计38人。以各系(部)二年级以上(含)在校学生数为标准进行名额分配。请各系(部)进行等额评选。

2023—2024学年自治区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序号

系(部)

学生人数

自治区奖学金

1

师范部

1879

7

2

铁道系

1769

7

3

机械与电力工程系

1144

4

4

美术系

540

2

5

人文与旅游系

714

3

6

经济管理与法学系

777

3

7

化工与建筑系

756

3

8

计算机系

988

3

9

国际教育部

565

2

10

医药卫生系

966

3

11

体育部

80

1

总计:

10178

38

三、报送材料及时间

(一)请于9月14将国家奖学金候选人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复印件需经相关部门认定签字或盖章。

(二)请于9月14附件1《呼和浩特职业学院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候选人情况一览表》、公示材料纸质版。

(三)请于9月27将附件2《呼和浩特职业学院20232024学年自治区奖学金初审名单》公示材料纸质版

以上纸质版材料加盖系(部)公章由学团科长、党总支书记签字,报送至学生工作处助学管理中心(乐群楼211室),电子版发送至苏日嘎邮箱201600333@hhvc.edu.cn。


附件:

1.《呼和浩特职业学院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候选人情况一览表》

2.《呼和浩特职业学院2023—2024学年自治区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



学生工作处

20249月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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