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1年度乌兰夫奖学金的通知
各系(部):
为激励我院学生继承先辈遗志,传承红色基因,刻苦学习,奋发上进,争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乌兰夫基金会在我院设立“呼和浩特职业学院乌兰夫奖学金”(以下简称“乌兰夫奖学金”)。依据《呼和浩特职业学院乌兰夫奖学金评定制度(试行)》在全院范围内评选2021年度乌兰夫奖学金。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
(一)评选对象:乌兰夫奖学金用于奖励在籍全日制大专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且在规定学制年限内品学兼优的学生。
(二)评选名额:20个。
二、评选条件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依据《呼和浩特职业学院乌兰夫奖学金评定制度(试行)》进行,确保评选出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
三、工作要求
(一)各系(部)要严格按照《呼和浩特职业学院乌兰夫奖学金评定制度(试行)》执行,评选过程公开,评选结果在系(部)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将获奖学生建议名单上报学生工作处助学管理中心。
(二)评选时间:2021年12月10日--12月17日。
(三)2021年12月18日下班前将公示、初审名单表(附件2)、获奖证书、资格证复印件等证明材料签字、盖章后报学生工作处助学管理中心。
附件1:《呼和浩特职业学院乌兰夫奖学金评定制度(试行)》
附件2:呼和浩特职业学院2021年度乌兰夫奖学金初审名单表
学生工作处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