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1年度乌兰夫奖学金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1-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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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2021度乌兰夫奖学金的通知


系(部)

激励我院学生继承先辈遗志,传承红色基因,刻苦学习,奋发上进,争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乌兰夫基金会在我院设立“呼和浩特职业学院乌兰夫奖学金”(以下简称“乌兰夫奖学金”)。依据呼和浩特职业学院乌兰夫奖学金评定制度试行)》在全院范围内评选2021度乌兰夫奖学金。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名额

(一)评选对象:乌兰夫奖学金用于奖励在籍全日制大专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且在规定学制年限内品学兼优的学生。

(二)评选名额:20个。

二、评选条件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依据呼和浩特职业学院乌兰夫奖学金评定制度试行)》进行,确保评选出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

三、工作要求

(一)系(部)要严格按照《呼和浩特职业学院乌兰夫奖学金评定制度试行)》执行,评选过程公开,评选结果在系(部)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将获奖学生建议名单上报学生工作处助管理中心。

)评选时间:20211210--1217日。

20211218下班前将公示、初审名单表(附件2、获奖证书、资格证复印件等证明材料签字、盖章后报学生工作处助管理中心。



附件1:《呼和浩特职业学院乌兰夫奖学金评定制度试行)》

附件2:呼和浩特职业学院2021年度乌兰夫奖学金初审名单表



学生工作处

2021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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