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教育厅《关于下达2020年高校学生资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内财教﹝2020﹞949号)和《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各二级学院上报的4132名国家助学金获得者进行了认真评审,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0年11月4日——2020年11月10日。如对以上同学有异议,请到学生工作处资助管理中心(服务楼220办公室)反映,或者拨打举报电话6585220、6586235。
附件:《2020-2021学年国家助学金公示名单》
学生工作处
2020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