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激励我院学生继承先辈遗志,传承红色基因,刻苦学习,奋发上进,争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乌兰夫基金会在我院设立“呼和浩特职业学院乌兰夫奖学金”(以下简称“乌兰夫奖学金”)。依据《呼和浩特职业学院乌兰夫奖学金评定制度》在全院范围内评选2024年度乌兰夫奖学金。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
(一)评选对象:乌兰夫奖学金用于奖励在籍全日制大专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且在规定学制年限内品学兼优的学生。
(二)评选名额:21个。
二、评选条件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依据《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学生奖助系列制度》(呼职院发〔2023〕42号)进行,确保评选出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
三、工作要求
(一)各系(部)要严格按照制度执行,评选过程公开,评选结果在系(部)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2024年11月1日前将候选人名单(见附件)电子版发送至苏日嘎邮箱201600333@hhvc.edu.cn,纸质版材料加盖系(部)公章、由学团科长、党总支(支部)书记签字,推荐学生的获奖证书、资格证等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报送至学生工作处助学管理中心(乐群楼211室)。
附件:《2024年度乌兰夫奖学金候选人名单》
学生工作处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