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0年度全院学生工作考核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0-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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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部:

为全面掌握和评价2020年度全院学生工作开展情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进一步推动学生工作发展,学生工作处将对全院学生工作进行调研和考核。具体要求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201225日之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调研和考核对象

各二级学院、部全年学生工作

三、调研考核的主要内容及方式

1.主要内容

本学院、部学生教育与日常管理、学风建设、公寓管理、资助工作、心理健康教育国防教育、易班工作及特色创新工作的开展情况。

2.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调研汇报考核、支撑材料考核并举的方式进行。

考核小组听取各二级学院、部的工作汇报,并实地查阅相关支撑材料。

四、具体说明

1.请各二级学院、部根据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学生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指标体系(2019年9月修订),对2020年学生工作进行全面梳理,完成PPT的汇报内容(制作20分钟以内的PPT进行汇报请严格遵照时间要求)。汇报由党总支书记、分管副院长或学生科长进行。

2. 实地考核支撑材料

1)各二级学院、部2020年度学生工作总结;

2)各二级学院、部2020年度学生工作支撑材料。要求材料真实、全面、规范按指标体系归档

3.本次考核按照得分高低排名,不评优。

考核得分=日常工作得分×50%+考核汇报得分(满分5分)+考核查看资料得分×50%。

日常工作得分(满分100分)=学生处各科室根据二级学院、部日常工作完成情况的打分后的平均分,具体分值分布见附件2。

考核查看资料得分(满分150分)=(学生处各职能科室打分+其它11个二级学院、部学生科长打分)÷12

考核汇报得分=学生工作处处长、副处长,各二级学院、部党总支书记、分管副院长打分总分(本学院回避)除以打分人数

根据《关于印发<呼和浩特职业学院 绩效工资实施方案(修订)>及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呼职院党发〔2020〕38号)相关规定,学生工作考核结果与部门考核结果相挂钩,学生工作考核第一名得12分,第二名得11.5分,第三名得11分,其它名次依次减0.5分。

4.学生科长查看考核材料采取分组形式进行,现场抽签,每组查看部分材料并打分。

 

 

工作处

2020127

附件:

1.《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学生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指标体系(2019年9月修订)》

2.《2020年度学生工作考核科室日常工作分值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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