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进一步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0-10-27
  • 来源:
  • 点击:[]次

关于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进一步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

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及卫健委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我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辅导工作,及时控制学生中可能出现的疫情心理危机事件,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开展新生心理测评、建档工作

10月底开始,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将组织我院2020级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普测,选用中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测评系统,建立心理档案,实行一人一档。对测评结果显示异常的学生,采用瑞格心理测评系统(scl90和UPI)进行复测,综合两次测试结果,对确有心理异常的学生进行一对一约谈。对有心理障碍倾向的学生发放预约信,进行个体咨询或团体辅导,提高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2.开展学生心理状况摸排工作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二级心理辅导站(辅导员、班主任)、班级心理委员、宿舍心理信息员通过心理测评、谈心谈话等形式,对所有在校生进行心理状况摸底调查,及时更新问题学生心理档案,根据不同情况做好心理支持服务,减轻疫情、新生入校、封闭管理等特殊情况可能对学生造成的心理困扰,促进校园和谐稳定。

3.开展疫情心理防护知识的宣传工作

利用学院网站、“呼职心灵家园”公众号和微信群等媒介进行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心理防护知识的宣传教育,畅通心理健康宣传渠道,切实维护学生的身心健康。

4.开展心理辅导和心理咨询服务工作

1)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持续开展心理援助服务,及时解决学生的心理困惑和心理冲突。发现有较严重心理问题或心理疾病的学生,及时与其辅导员、班主任、所在学院、部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联系,通知其家长,并转介到相关专业机构进行咨询和治疗。

2)各二级学院、部积极开展本院、部的心理辅导工作,及时对学生进行心理疏导。积极发挥班级心理委员、宿舍心理信息员的作用,成立朋辈心理互助小组,在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和二级心理辅导站的指导下有效开展朋辈心理辅导工作,共同应对特殊时期可能存在的紧张、焦虑及恐慌情绪,分享有益的互助方案。发现有较严重心理问题或心理疾病的学生,及时转介到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3)实行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日关注周报告制度。密切关注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做到早发现,早干预。二级学院、部每周一前将本学院、部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报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填写《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周报表》并发送至周蕾鸣crp邮箱,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将对有需求的心理高危学生及时进行心理疏导、咨询服务和危机干预。

4)实施“班级心理晴雨表制度”,由班级心理委员负责联络本班学生,排查发现需要帮助的学生及时上报辅导员、班主任,以便于提供精准的心理援助服务。为了帮助新生班级心理委员更好地了解心理委员角色定位和工作职责,及时发现同学心理问题并上报,进而更好帮助同学,要求所有新生班级心理委员参加心理委员MOOC培训并获取合格证书。

5.进一步做好我院心理危机预警及干预工作

根据《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及干预实施细则》,发挥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二级学院班级、宿舍”预警防控体系作用,一旦出现学生心理危机事件即刻进行干预。相关部门认真履行危机干预工作的职责,为危机事件的处理做出科学决策。

 

 

 

学团工作处

2020.10.27

 

上一条:关于开展学院学生思想政治状况网络问卷调查的通知
下一条:我校参加香港海鸥助学团内蒙古捐资助学活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