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大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0-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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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度大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缴费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0〕24号文件要求,按照应保尽保、不重复参保的原则,现将我院2021年度大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及收费标准

1、根据呼政办发(2020)16号文件精神:本次参保人员只涉及普通在校大学生,对低保对象和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当地财政给予一定补贴,因此,不建议此类人员在学校参保。

2、根据呼政办发(2020)16号文件要求,2021年度在校大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280元/人。

二、缴费方式

登录学院官网财务缴费系统。

三、缴费时间

2020年10月20日—2020年10月28日。

四、社会保障卡的办理

所有参保学生需要办理社会保障卡的,需要提交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标明学院、班级、联系电话,由各二级学院(部)以班级为单位整理好后再以学院为单位上交。已经在户籍地办理过社会保障卡的不能再申请办卡。

五、工作要求

1、请认真填写附件1《呼和浩特职业学院2021年度大学生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名单》,该表格填写请以年级为单位。(具体详见附件1)纸质版材料需要各二级学院(部)学生科科长签字,盖学生科公章,电子版材料请交于学生工作处综合科韩澍乔(微信、CRP邮箱均可),具体上交时间后续通知。

2、社会保障卡办理材料请以班级为单位整理好后,统一由各二级学院(部)学生科科长上交。

3、若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学生工作处韩澍乔老师。

请各二级学院(部)高度重视,加强宣传,通知到每位学生,务必按时间参保交费,逾期不予办理。学生在参保前要与家长充分确认,确保不漏保、不重复参保,医保费用一经财务处收取后,不再退回。《呼和浩特职业学院2021年度大学生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名单》是学生参保的原始依据,请确保数据准确完整,纸质版与电子版要绝对吻合,各二级学院(部)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此次医保工作。

 

学生工作处

2020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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