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文明行为纠察队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
为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文明行为养成教育与管理,创建文明校园,学生工作处决定在全院招募30名学生,成立校园文明行为纠察队,同时,各二级学院、部成立各自的文明行为纠察队,具体通知如下:
院级校园文明行为纠察队
1.纠察队员30名,由各二级学院、部积极推荐,每学院至少推荐3—5人,男女均可;
2.推荐学生应严格把关,要求学生思想积极进步,热爱集体,有较强的责任感和纪律观念,无不良嗜好。于10月27日上午前将名单报送教育管理科;
3.文明行为纠察队的纠察队员按院级学生会成员进行管理。
二级学院(部)文明行为纠察队
各二级学院(部)自行组建文明行为纠察队,于10月28日组建完成并开展工作。文明行为纠察队对各自所属的教学区、宿舍区、实验室、实训室等区域的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制止、说理引导,做好工作记录,注重工作效果。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办法,与学生评优评奖评助、推优入党、综合测评相结合。
附件:文明行为纠察队员推荐表
学生工作处
2020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