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学生工作处、团委关于
2020年秋季学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教育方针、政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工作扎实推进,根据《关于印发<中共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委员会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呼职院党发[2020]82号)精神,学生工作处、团委进一步细化方案,制订活动任务表,请各二级学院、部根据要求,认真开展工作,具体通知要求如下:
活动时间:2020年9月21日—11月30日
活动范围:全体在校学生
活动内容及形式:见附件。
活动要求:
1.各部门要按照附件制订活动推进计划表,以确保各项任务要求落到实处,推进计划表于9月23日交学生处教育管理科和团委各一份,活动要具体,切实可行,责任到人。
2.积极营造民族团结进步的活动氛围,活动要及时报到。
3.附件中涉及的各项活动如有需要另发具体方案。
4.注意总结工作经验,上报活动材料分阶段报送和总结报送。阶段报送由学生处、团委通知。总结报送于11月18日—11月20日前把工作总结、工作亮点、特色报送至学生处教育管理科和团委各一份。
附件: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学生工作处、团委2020年秋季学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任务表》
学生工作处
团委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