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根据教育部、内蒙古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项 绿色通道制度,即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在提交相关证明或证件后,可缓交学费办理入学手续,以确保每一位经济特别困难新生顺利入学的制度。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正式录取的全日制专科、五年制专科新生。
第二项 绿色通道申请条件:
1、持有低保证、五保证、特困证、孤儿证、本人残疾证以及烈士子女、伤残军人子女、因公牺牲人员子女等家庭经济确属特别困难者;
2、零就业家庭,无固定收入,家庭经济确属特别困难者;
3、因其他一些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家庭经济确属特别困难者;
4、家庭所在省区未开展生源地贷款。
第三项 申请及审批程序:
1、领取并正确填写《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新生绿色通道申请表》。可到“呼和浩特职业学院网站主页—学生处—资料下载”下载该表格,也可在报到当天现场领取。
2、填写《缓交学费申请书》。
3、本人需携带以下材料:
①入学通知书;
②学生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签署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该表必须填写完整,签字、盖章等不得遗漏;
③由当地、当年民政部门签署、盖章的困难证明原件;
④低保证、特困证、优抚证、孤儿证等证件的复印件;
向所在二级学院递交《申请表》及《申请书》。
4、二级学院确认后,由各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签字并加盖公章;
5、各二级学院将签署意见的《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新生绿色通道申请表》(一式两份)报送学生处,学生处处长签字后由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6、学生持审批后的《申请表》(一份)和入学通知书办理相关的入学报到手续;完成后将《申请表》交所属二级学院备案。
新生入校后,各学院要对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的学生进行备案,进一步核实其困难情况。对经核实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应补交学费并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第四项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五项 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附:《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申请表》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新生缓交学费申请书》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学生处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缓交学费申请.doc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