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我院学生安全教育及文明行为习惯养成教育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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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部):

根据学院整体部署,为进一步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纪律观念,增强学生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提升学生文明素养,现就进一步加强我院学生安全教育及文明行为习惯养成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教育对象

全体学生

二、开展形式

学生安全教育和文明行为习惯养成教育工作贯穿整个学期,长期保持,持续巩固。采取课程教学、观看视频、仪式观礼、自主学习、组织竞赛、座谈会、专家讲座、主题班团会与实地参观等多种形式,鼓励开展学生参与式、体验式、融入式活动。校外顶岗实习学生通过线上主题班团会等形式开展。

三、重点工作

(一)学生安全教育

各系(部)要在学生中广泛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国家安全观教育、人身财产安全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法治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校规校纪教育、宿舍卫生及宿舍安全教育等,保证工作举措落细、落小、落实。

1.讲好开学安全第一课。辅导员通过主题班团会、观看视频、知识竞赛等形式,进行国家安全教育、防电信诈骗教育、不良网络贷款教育、宗教政策法规教育等。增强大学生安全防范意识。

2.规章制度学习。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学生手册》中“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学生行为准则”、“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等相关规章制度,明确在校期间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

3.防火、防盗、防诈骗、交通安全教育。通过讲座、座谈会、观看视频等形式,结合学生管理中各类典型案例,帮助学生树立正确价值观、生命观。要有针对性地开展防火、防盗、防骗、交通安全等方面的安全规定和紧急事故处理常识学习。

4.“学生在校期间请假外出”申请、报备工作。各系(部)要通过主题班团会等形式,多渠道、多形式的将“学生在校期间请假外出”事项告知到每位学生。学生在校期间,日常外出需在“学生管理系统(呼职学工)”中按照请假流程、要求及规定的时间进行申请、报备,待审批流程完成后方可外出。返校后,在“学生管理系统(呼职学工)”中进行销假、报备。

5.“违纪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学生有违纪情况发生时,系(部)要根据《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学生手册》中“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按照“从快从严”原则进行严肃处理,并做好违纪学生跟踪教育管理工作。

6.学生宿舍安全教育。加大对宿舍内违规违纪行为的检查力度,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要重点关注、纠正公寓内私接乱拉线路、使用违规电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饮酒等行为。

(二)文明行为习惯养成教育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立德树人,以提质培优行动计划为契机,以校园文化建设为抓手,以尊重学生、爱护学生为根本,以文明礼仪和行为规范教育为出发点,立足学院内涵发展,把主题教育与爱国主义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传统美德教育、行为规范教育及学院的其他教育活动紧密结合,以“公寓、教室、食堂、公共区域、环境责任区”五个点,以点带面,推进文明行为习惯养成教育,使学生养成热爱祖国、文明遵章、礼让守法、明礼诚信的良好习惯,努力提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具体实施方案和时间安排附后,详见附件1《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文明行为习惯养成教育活动方案》、附件2《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文明行为习惯养成教育时间安排及报表》

四、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系(部)要做好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各系(部)成立学生教育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充分调动任课教师、辅导员、学生骨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学生特点,结合实际,确定教育内容,制定计划及具体方案,各项教育活动要指定专人负责,抓好具体落实,做到内容充实、形式多样,确保各项内容按时、顺利完成。

(二)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各系(部)要认真调研论证,了解学生的特点,掌握学生的实际需求,根据不同层次、不同专业学生的特点,分层分类地开展教育活动。

(三)加强宣传,总结成效。各系(部)要做好各项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宣传,活动要做到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要注意及时发布新闻动态,收集保存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图文、视频资料,规范整理档案资料。

(四)材料报送,留存归档。各系(部)要制定学生安全教育和文明行为习惯养成教育的细化方案,并将纸质版、电子版于3月7日前报送至学生工作处教育管理科李明老师;3月30日前将学生安全教育开展的3月份阶段性活动照片、音像资料等报送至学生工作处教育管理科李明老师;6月15日前,将文明行为习惯养成教育工作开展的活动照片、音像资料等报送至学生工作处教育管理科李明老师。

(五)文明行为,加强监督。各系(部)开展“文明行为习惯养成教育”时,要加强检查、监督。学生工作处对各系(部)开展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通报,发现问题,立即通知整改,各项检查记录及活动开展情况将纳入年底学生工作考核中。各系(部)要建立本部门“文明督导组”、“文明监督岗”,深入班级、食堂、卫生责任区等公共场所进行定点、定期监督检查,集中开展专项监督和治理活动。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附件2。


附件1:《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文明行为习惯养成教育活动方案

附件2:《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文明行为习惯养成教育时间安排及报表》



学生工作处(武装部)

2024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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