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4日为全国第十个宪法日,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全市“宪法宣传周”普法宣传活动的通知》(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开展2023年全区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文件精神,我院组织学生观看了国家宪法日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直播。各系(部)通过集中观看和个人搜索观看两种方式进行。
上午9点30分,活动在庄严的国歌声中拉开序幕。教育部领导在主会场领读宪法部分条款,全场学生跟读。与会学生跟唱了歌曲《宪法伴我们成长》、观摩了第八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全国总决赛演讲比赛优秀选手展演,共同学习宪法知识,感受宪法力量,明确宪法威严。
学生工作处易班工作站组织学生在敏学楼易班沙龙开展“宪法晨读”活动。
活动结束后,学生们纷纷表示,通过宪法晨读活动,进一步树立了宪法意识,理解了宪法法律意义,增强了法治意识,感受宪法带来的深沉满怀的爱国情、无与伦比的自豪感和无比坚定的自信心。
弘扬宪法精神,做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学法、用法、护法,绝非一朝一夕之功,需要恒久为之。让宪法精神的种子在每一个呼职青年心中落地生根,真正成为宪法精神的践行者、捍卫者。
学生工作处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