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处室、系(部):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精神,按照教育部《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劳动教育及体育、美育工作的若干措施》和《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关于加强新时代劳动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呼职院发〔2021〕99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教育厅《关于对全区高等院校劳动教育推进情况进行监测评价的通知》(内教体艺函〔2024〕124号)文件精神,需相关处室、系(部)报送学院劳动教育监测评价材料。现通知如下:
一、具体内容及分工
具体内容及分工详见附件1。
二、材料报送方式及时间安排
请各牵头部门于2025年3月20日前将各项支撑材料和文字说明材料(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或短板及整改措施)汇总完成,格式要求详见附件2。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学生工作处教育管理科李明老师企业邮箱,纸质版材料加盖部门公章报送至学生工作处教育管理科(乐群楼220办公室)。
三、相关工作要求
各牵头部门要高度重视劳动教育监测评价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统筹安排、周密部署,严禁弄虚作假,确保劳动教育监测评价的系统性、完整性、真实性。
对劳动教育监测评价要点的落实情况进行客观分析,认真梳理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补齐短板,有效提升学院劳动教育的发展水平。
学生工作处
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