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3—2024学年院级奖学金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4-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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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部):

为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鼓励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综合素质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具有时代精神和创新能力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依据《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制度》在全院范围内评选2023—2024学年院级奖学金。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

学院注册学习的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五年制专科(后两年)学生。

二、评选比例及金额

(一)一等奖学金:参评学生人数0.5%,每生3000元

(二)二等奖学金:参评学生人数1%,每生2000元

(三)三等奖学金:参评学生人数3%,每生1000元

三、名额分配

2023—2024学年院级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序号

系(部)

学生人数

一等奖学金(0.5%)

二等奖学金(1%)

三等奖学金(3%)

1

师范部

1879

9

19

56

2

铁道系

1769

9

18

53

3

机械与电力工程系

1144

6

11

34

4

美术系

540

3

5

16

5

人文与旅游系

714

4

7

21

6

经济管理与法学系

777

4

8

23

7

化工与建筑系

756

4

8

23

8

计算机系

988

5

10

30

9

国际教育部

565

3

6

17

10

医药卫生系

966

5

10

29

11

体育部

80

1

1

2

总计

10178

53

103

304

工作要求

(一)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的方针,依据《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制度》进行评选,要确保名额分配到符合参评条件的每个班级。

(二)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各班根据德育分数及综合测评结果,按照分配的名额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在班级、系(部)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使用线上审批流程,学生在学生管理系统(电脑端)或易班APP(手机端)线上提交申请表,逐级审批。

(四)2024年122日前将学生管理系统导出的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苏日嘎邮箱201600333@hhvc.edu.cn,公示材料、汇总表纸质版加盖系(部)公章、由学团科长、党总支(支部)书记签字报送至学生工作处助学管理中心(乐群楼211室)。



学生工作处

202411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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