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季节交替和气候环境的变化,对人体生理、心理会产生影响,一定程度上导致个体情绪波动。为及时关注和了解秋季开学后学生的心理状况,维护学生身心健康,营造和谐平安校园氛围,防止学生因心理困扰引发心理疾病、行为问题和危机事件,按照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安排,现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心理危机排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排查时间
2023年8月30日-9月7日
二、 排查范围
全日制在籍学生
三、 排查方式
具体排查方式由各系(部)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主要可由辅导员、任课教师、班级心理委员、学生干部、学生党员、宿舍信息员等深入了解学生的情况,排查可能存在心理危机的学生。
四、 重点排查对象及异常表现
详见附件1《心理危机重点排查对象及异常表现》。
五、排查要求
1.高度重视,周密安排。学生心理危机排查工作责任重大,各系(部)要高度重视,将此作为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的重要工作予以落实,切实按照本通知要求开展工作,全面排查存在心理危机的学生,确保底数清晰、覆盖全体学生无遗漏。同时,注意内紧外松,避免造成紧张氛围,尊重学生人格,为学生保密。
2.精心排查,分级处理。对可能存在心理隐患的学生,要分别建档、分级干预,对常见发展性心理困扰学生,可由辅导员进行约谈,及时疏导缓解学生的压力和紧张情绪,给予充分关注,帮助学生度过心理困境期,并做好记录;对可能存在严重心理问题(如抑郁倾向)甚至心理危机(如自杀倾向)的学生,或超出辅导员自身能力范围的个案,如系(部)解决有困难,及时转介至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对确诊有精神疾病的学生应尽快转诊或休学治疗,避免情况恶化。
3.积极关注,重在预防。定期对重点关注对象库中的学生进行回访,根据摸排结果及时更新台账。将日关注周报告月排查制度、系(部)领导班子包联重点关注学生制度落实到位。系(部)心理负责老师每周四报送本系(部)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联合系(部)针对不同情况的学生做好心理支持服务,促进校园和谐稳定。
4.有效干预,保障安全。遇到学生有严重心理问题或其他问题,请及时通知家长,并与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及其他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对于正在或即将发生心理危机事件的学生要做到24小时有人监控,确保学生安全。
5.请各系(部)于9月9日前将《重点关注对象台账》及心理重点关注对象的相关访谈记录纸质版(需党总支书记签字盖章)交至心理健康教育中心,《重点关注对象台账》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01601109@hhvc.edu.cn。
附件1:《心理危机重点排查对象及异常表现》
附件2:《重点关注对象台账》
学生工作处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