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1—2022学年院级奖学金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2-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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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部):

为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鼓励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综合素质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具有时代精神和创新能力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依据《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制度》在全院范围内评选2021—2022学年院级奖学金。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评选奖项、对象及名额

(一)评选奖项:院级学生奖学金

(二)评选对象:普通本、专科二、三年级在校学生(包括五年制转段后的学生)。

(三)评选名额:

1、一等奖学金:普通本、专科二、三年级学生(包括五年制转段后的学生)总人数的0.5%。

2、二等奖学金:普通本、专科二、三年级学生(包括五年制转段后的学生)总人数的1%。

3、三等奖学金:普通本、专科二、三年级学生(包括五年制转段后的学生)总人数的3%。

2021—2022学年院级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序号

系(部)

学生
人数

一等奖学金
0.5%)

二等奖学金
1%)

三等奖学金
3%)

1

师范部

1736

9

17

52

2

铁道系

1786

9

18

54

3

机械与电力工程系

1120

5

11

33

4

美术系

442

2

4

13

5

人文与旅游系

774

4

8

23

6

经济管理与法学系

819

4

8

25

7

建筑工程系

656

3

7

20

8

计算机系

940

5

9

28

9

国际教育部

576

3

6

17

10

医药卫生系

782

4

8

24

11

体育部

140

1

2

4

总计:

9771

49

98

293

二、评选条件及程序

(一)评选条件

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的方针,依据《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制度》进行评选,要确保名额分配到符合参评条件的每个班级。

(二)评选程序

1、各班根据综合测评结果,按照分配的名额进行评选

2、评选过程公开,评选结果在班级、系(部)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将无异议的获奖学金学生公示名单上报学生工作处助学管理中心。

三、评选时间及材料报送

(一)评选时间:2022122--1210日。

(二)材料报送:20221210日前将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ZYzizhuzhongxin@163.com。纸质版上报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附件1:呼和浩特职业学院院级奖学金初审名单表



          学生工作处

          202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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