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违纪事实
冯培源通过微信小程序“金屋四季”于2022年10月18日购买香烟5条、10月19日购买香烟16条、10月20日购买香烟6条,三次共计购入香烟27条。通过微信群发布售烟消息,并向其他同学高价售卖香烟,涉及数额巨大。在学校网格化管理期间,私自持有消防通道门的钥匙,私自出入学生公寓楼。该生违纪行为严重扰乱学校疫情封闭管理期间的秩序,给学校的疫情防控工作带来了极大风险。
二、处理决定
为严肃校规校纪、教育本人、警示他人。根据《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违纪处分补充规定》,决定追回倒卖香烟非法所得,并给予冯培源同学处分,公布如下:
冯培源,男,汉族,学号22031102007,铁道系2020级动车组检修技术1班学生,曾于2021年11月受到留校察看处分。该生违反《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违纪处分补充规定》第四条第六款出现妨碍、干扰学院疫情防控相关工作,或对全院师生健康和安全造成不良影响或危害的其他情况,视情形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决定给予冯培源开除学籍处分。
特此决定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
202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