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刘晓明等六名学生的违纪处分决定

  • 发布时间:2022-10-23
  • 来源:
  • 点击:[]次

一、违纪事实

2022101923:00左右、2320左右,五号公寓楼240宿舍刘晓明两次从宿舍内将床单打结连接后,将床单从窗户处顺到一楼,随后将床单收回宿舍。10200010左右,在同宿舍武艺风、吕少辉的帮助下,顺着床单爬下一楼外侧,并翻越宿舍楼东侧的两层栅栏(宿舍楼和家属区栅栏、家属区和校园东墙间栅栏),到东墙下,取走从北方职业学院墙外扔到学校内的香烟。0015,刘晓明在同宿舍武艺风、吕少辉的帮助下,又顺着床单,爬入二楼宿舍内。同宿舍张蒙、涂国志、王亮3位学生在事件发生时,未制止、未向系(部)、五号公寓楼楼长、二层层长报告情况。刘晓明从20日开始,私下向学生高价出售香烟。该事件严重扰乱学校疫情封闭管理期间的秩序,给学校的疫情防控工作带来了极大风险。

二、处理决定

为严肃校规校纪、教育本人、警示他人。根据《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违纪处分补充规定》,决定给予刘晓明等六名同学处分,公布如下:

(一)刘晓明,男,汉族,学号22130628078,人文与旅游系2021级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3班。违反《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违纪处分补充规定》第四条第六款出现妨碍、干扰学院疫情防控相关工作,或对全院师生健康和安全造成不良影响或危害的其他情况,视情形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第八条有多项违纪违规行为者,按照违纪违规处分单项最高级别加重处分的规定,决定给予刘晓明开除学籍处分。

(二)武艺风,男,汉族,人文与旅游系2021级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2班,学号22130628087;吕少辉,男,汉族,人文与旅游系2021级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2班,学号22130628090。违反《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违纪处分补充规定》第四条第六款出现妨碍、干扰学院疫情防控相关工作,或对全院师生健康和安全造成不良影响或危害的其他情况,视情形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决定给予武艺风、吕少辉两位学生留校察看处分。

(三)张蒙,男,汉族,学号22130628025,人文与旅游系2021级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1班;涂国志,男,鄂温克族,学号22130628023,人文与旅游系2021级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1班;王亮,男,汉族,学号22130628035,人文与旅游系2021级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1班。违反《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违纪处分补充规定》第七条有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其他行为者,视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决定给予张蒙、涂国志、王亮记过处分。

特此决定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

20221023


上一条:呼和浩特职业学院2022—2023学年 国家助学金评定结果公示
下一条:关于统计报送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学生国家助学金名单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