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切实做好我院2022-2023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教育厅《关于下达2022年普通高校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内财教﹝2022﹞611号)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将我院评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家助学金
(一)各系(部)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公开、公平、公正的依据分配名额(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和学生申请情况组织评审,评审结果在系(部)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二)具体申请条件、资助标准、评审办法详见《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定制度》。
(三)2022-2023学年国家助学金名额根据各系(部)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进行分配,详见附件1。
(四)报送材料及要求:各系(部)请于10月10日前将附件2纸质版加盖系(部)公章、由学团科长、党总支(支部)书记签字,报送至学生工作处助学管理中心(乐群楼211室);附件2和检查通过后的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ZYzizhuzhongxin@163.com。
二、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
根据财政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21]310号)文件要求,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报送材料及要求:各系(部)请于10月10日前将退役士兵退役证复印件,附件4纸质版加盖系(部)公章、由学团科长、党总支(支部)书记签字,报送至学生工作处助学管理中心(乐群楼211室);附件4电子版、检查通过后的附件5和附件6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ZYzizhuzhongxin@163.com。
附件:
1.《呼和浩特职业学院2022-2023学年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2.《2022-2023学年国家助学金初审名单》
3.《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导入模板》
4.《2022-2023学年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国家助学金名单表》
5.《退役士兵基本信息管理导入模板》
6.《本专科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导入模板》
学生工作处
2022年10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