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全院在校生心理测评、建档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1-10-08
  • 来源:
  • 点击:[]次

关于组织开展全院在校生心理测评、建档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了准确把握我院在校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建立或更新学生心理档案,有效预防心理危机的发生,学生工作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拟在20219月开展全院在校生心理测评、建档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评对象:全院在校生

二、测评内容:SCL-90心理健康测验、大学生心理健康调查表(UPI)、抑郁自评量表(SDS)

三、测评方式:线上测评

四、测评时间:2021年9月16日至9月26日

五、测评要求:

1.本次测评要求全体在校生人人必做,请各系(部)高度重视测评工作,以系(部)党总支书记、分管学生工作副主任、学团科科长、副科长组成督导组,全权负责本系(部)学生的心理测评工作,加强领导,压实责任,确保测评效果。

2.各班级辅导员以主题班会的形式组织此次心理测评工作,在测评之前,先对学生做好宣传教育引导工作,使其正确认识心理健康测评的重要性辅导员组织本班学生统一使用手机或在计算机房进行集体施测,施测前先读指导语(附件1)。由于极特殊原因未能参加统一测试的同学,可在规定时间内由辅导员亲自引导进入测试系统进行测试。

3.作答量表前务必让学生先完善个人信息。所有学生(尤其转过专业的同学)要特别注意所在系(部)、专业、班级等信息,如与现在的实际情况不符,请以系(部)为单位填写附件3并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进行调整。

六、测评具体操作步骤:

本次测评在瑞格心理教育信息化管理系统中进行,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需要注意的是:所用设备必须连接校园网,使用移动、联通、电信等网络无法参与测试

七、其他事项:

本次测评仅是为了解同学们的心理状况,以便有针对性地为同学们提供良好的心理健康服务,更好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我中心对测评结果严格保密,并不会涉及其他问题,不计入档案,不与升学或就业挂钩。请同学们放心进行测评!

心理测评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刘晶老师(15849326472)联系。


学生工作处

2021年9月15日



附件1-总指导语

附件2-瑞格心理教育信息化管理系统操作流程

附件3-学生个人信息调整汇总表



上一条:关于举办网络安全、防范电信诈骗校园宣讲会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举行我校第十一届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决赛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