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全院在校生心理测评、建档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为了准确把握我院在校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建立或更新学生心理档案,有效预防心理危机的发生,学生工作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拟在2021年9月开展全院在校生心理测评、建档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评对象:全院在校生
二、测评内容:SCL-90心理健康测验、大学生心理健康调查表(UPI)、抑郁自评量表(SDS)
三、测评方式:线上测评
四、测评时间:2021年9月16日至9月26日
五、测评要求:
1.本次测评要求全体在校生人人必做,请各系(部)高度重视测评工作,以系(部)党总支书记、分管学生工作副主任、学团科科长、副科长组成督导组,全权负责本系(部)学生的心理测评工作,加强领导,压实责任,确保测评效果。
2.各班级辅导员以主题班会的形式组织此次心理测评工作,在测评之前,先对学生做好宣传教育引导工作,使其正确认识心理健康测评的重要性;由辅导员组织本班学生统一使用手机或在计算机房进行集体施测,施测前先读指导语(附件1)。由于极特殊原因未能参加统一测试的同学,可在规定时间内由辅导员亲自引导进入测试系统进行测试。
3.作答量表前务必让学生先完善个人信息。所有学生(尤其转过专业的同学)要特别注意所在系(部)、专业、班级等信息,如与现在的实际情况不符,请以系(部)为单位填写附件3并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进行调整。
六、测评具体操作步骤:
本次测评在瑞格心理教育信息化管理系统中进行,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需要注意的是:所用设备必须连接校园网,使用移动、联通、电信等网络无法参与测试。
七、其他事项:
本次测评仅是为了解同学们的心理状况,以便有针对性地为同学们提供良好的心理健康服务,更好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我中心对测评结果严格保密,并不会涉及其他问题,不计入档案,不与升学或就业挂钩。请同学们放心进行测评!
心理测评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刘晶老师(15849326472)联系。
学生工作处
2021年9月15日
附件1-总指导语
附件2-瑞格心理教育信息化管理系统操作流程
附件3-学生个人信息调整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