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5·25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1-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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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部):

为引导我院广大学生正确认识个体与自己、个体与他人、个体与社会的关系,激励学生感党之恩、念党之情,启发学生与时代共舞、与同伴协行,增进自爱互爱、自助互助,号召学生关注心理健康,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健康心态,提升心理健康素质,营造良好的心理健康教育氛围,现决定举办2021年“5·25”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阳光心态,快乐相伴

二、活动时间:2021年5月7日-6月7日

三、活动对象:全院学生

四、主办单位:学生工作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承办单位:各系(部)、院心理协会

五、活动内容:

(一)院级活动

序号

活动名称

活动时间

1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第十二届“5•25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月” 启动仪式暨心理嘉年华

5月8日

2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开放周活动

5月10-15日

3

“敞开心灵、放飞梦想”风筝主题活动

5月17-22日

4

“心随影动 涤荡心灵”心理电影展播

5月17-22日

5

现场心理咨询活动暨心理趣味运动会

5月25日

6

“认识自我”心理沙龙

5月24-29日

7

阳光心灵大讲堂

5月31日-6月5日

8

班级心理委员培训

5月31日-6月5日

9

绘画心理团体辅导

5月31日-6月5日

(二)系(部)级活动

1.开展一次心理健康教育主题班会

各系(部)以班为单位组织一次心理健康教育主题班会活动。结合学党史,跟党走的活动,引导大学生跳出小我,融入集体,关注他人、成就大我。

2.心理健康教育特色活动申报

申报条件:

1)活动紧扣心理健康教育主题,内容积极健康,形式活泼,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参与度;

2)活动贴近学生、贴近生活,符合大学生的认知特点,富有启发性、开拓性、创新性和示范性;

3)活动设计合理,流程完备,组织认真,材料规范,活动前有计划,活动后有总结,在校内媒体有新闻报道并产生一定影响。

申报方法:

1)每个系(部)至少推荐1个活动,请填写《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心理健康教育特色活动申请表》(见附件)。

2)需撰写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应注明活动主题、推荐单位、活动组织机构、活动策划人、主要组织者、参与学生人数等基本信息,正文应包括活动宗旨、活动过程、活动成效、活动体会四部分内容,总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同时附活动过程或成果照片、视频。

3)提交材料包括:申请表纸质版和电子版,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活动过程或成果照片、视频电子版。截止时间为6月10日。

3.持续做好大学生心理疏导和心理危机排查工作

通过广泛开展心理测查、心理访谈等活动,及时准确掌握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高度重视对特殊学生群体和特殊个体学生的排查、健全台账及相关情况的掌握,加强分类管理,密切关注重点群体,常态化开展心理疏导和心理危机排查,预防突发心理危机事件。

六、活动要求

(一)“5·25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月”系列活动是提升学生心理素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途径。各系(部)要广泛发动师生积极参与,充分发挥心理社团成员、朋辈心理辅导员、班级心理委员和宿舍信息员等队伍的作用,切实保障各项活动的顺利进行,确保活动的覆盖面和实际效果。

(二)请各系(部)围绕“5·25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月”活动主题,在组织学生积极参加学院活动的同时,结合专业实际,努力拓展活动内容,自行设计开展新颖、独特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注重品牌活动的创建,积极打造精品活动及与之配套的心理健康教育宣传资源,使之持续开展、常做常新;积累相关经验与材料,加大宣传力度,及时上报活动成果。

活动结束后,各系(部)将本次活动月的活动方案、活动相关的新闻报道、文字、图片、活动总结于6月10日前报送学生工作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要求纸质、电子版各一份。

 

 

学生工作处

2021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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