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春季学期升国旗活动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1-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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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部: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国家十四五开局、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深化爱国主义教育,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经研究决定,我院将于本学期开展升国旗仪式,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每周一早7:00-8:00举行升国旗仪式。除寒暑假和双休日外,应当每日升挂国旗,早7:00-8:00升旗,下午6:00降旗。

二、活动地点:

体育场。

、主办及承办部门:

主办部门:学工作处

承办部门:各二级学院、部,轮流组织,每周六下午降旗后,相关学院自行交接;如需要音响,联系教育科。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附属中等专业学校(呼和浩特市卫生学校)自行安排组织升国旗仪式。

校国旗队负责对各二级学院、部国旗队队列行进、出旗、挂旗、升旗、敬礼等方面进行培训,使升旗仪式更加规范化、标准化。

、活动程序:

1.国旗护卫队入场;

2.升国旗、奏国歌;

3.国旗护卫队退场;

4.国旗下讲话,老师、学生各1名;

5.国旗下宣誓。

、有关要求

1.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升国旗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把项活动作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时代新人的具体举措,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任务,作为创建文明校园的重要指标,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

2.各部门要用好微信公众平台等新媒体宣传阵地,生动讲好“国旗下成长”故事,及时进行新闻宣传报道,大力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爱国主义教育的良好氛围。

3.坚持务求实效。参加升国旗仪式全体人员要着装整洁、姿态端正、精神饱满,保持肃静、面向国旗、行注目礼。参加升国旗仪式的党员须佩戴党徽。通过升国旗活动,使广大师生的爱国情感得到培养巩固,思想得到升华。

 

学生工作处

2021年2月27日

 

附件:呼和浩特职业学院2021年春季学期升国旗活动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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