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卫生部、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教社政[2005]1号)和《内蒙古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区普通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的意见》(内教学公函[2008]1号)等文件精神,教育引导大学生珍重生命、关爱自我、健康成长、全面成才,进一步推进我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营造有利于大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校园环境和舆论氛围,努力构建和谐校园,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决定组织开展“5·25”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活动定在2011年5月3日----6月2日。
二、活动主题
我爱我——和谐心灵,快乐成长
三、活动内容
活动内容主要包括: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月启动仪式、班级主题班会、心理漫画手抄报大赛、校园心理剧展演、心理健康教育讲座、心理电影展播、现场心理咨询、心理健康知识板报展览、团体心理辅导、班级心理委员宿舍信息员培训等活动。
四、主办部门: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承办部门:各二级学院心理辅导站
五、活动要求
1.精心策划,周密安排
各二级学院要从培养合格人才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心理健康教育作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方法和内容,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安排,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促进我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迈上新的台阶。活动由各二级学院组织实施,要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总结表彰。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二级学院要结合自身实际,通过橱窗板报宣传普及心理卫生知识,悬挂张贴各种主题宣传标语,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同时要加强对各项活动的宣传报道,努力营造全院上下共同关注大学生心理健康及心理健康教育的良好校园环境和舆论氛围。
3.突出主题,务求实效
各二级学院要充分挖掘和利用各种教育资源,创新活动内容、活动方法和活动形式,使活动突出主题、彰显特色,通过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教育引导大学生珍爱生命、感恩生活、快乐成长。在实践活动中积极进行朋辈互助和助人自助,增强心理自我保健意识,提高心理自助能力,培养与塑造健全的个性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六、成果报送
活动结束后,各二级学院将本次活动的实施方案、工作总结于6月5日前报送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东校区8号宿舍楼144,西校区教学楼115),并将2011年开展相关活动的新闻报道以文字、图片等报送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特此通知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二○一一年五月三日
附:
关于举办2011年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及心理健康教育讲座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在全院营造浓厚的“保持良好心态、维护心理健康”的教育宣传氛围,按照自治区教育厅的要求,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决定于5月5日组织开展2011年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我爱我——和谐心灵,快乐成长
二、活动时间及地点:
2011年5月5日(星期四)下午15:15 东校区图书馆二楼报告厅
2011年5月6日(星期五)下午15:30 西校区百年讲坛
三、参会人员:
东西校区各二级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院领导、心理辅导站负责人、学生科科长或团总支书记及部分班主任、辅导员、学生代表。参会学生代表人数见下表:
二级学院
| 人数
| 二级学院
| 人数
|
建筑工程学院
| 80
| 师范学院
| 108
|
经济管理与法学院
| 80
| 外国语学院
| 60
|
机电工程学院
| 70
| 国际教育学院
| 60
|
生物化学工程学院
| 70
| 美术与传媒学院
| 60
|
铁道学院
| 50
| 计算机学院
| 72
|
人文旅游学院
| 50
| 继续教育学院
| 96
|
|
| 体育部
| 24
|
五、参会要求:
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规定人数要求,组织相关老师及学生代表按时参会,请假需出示分管学生工作院领导签署的请假材料。东校区参会人员请于15:10入场完毕,西校区参会人员请于15:25入场完毕。
关于举办校园心理剧展演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开展,宣传心理健康知识,提高当代大学生心理保健意识及自我心理调控能力,营造良好的心理健康氛围,我院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决定于2011年5月4日-5月14日举办呼和浩特职业学院第二届“校园心理剧”展演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关爱心灵,让心灵充满阳光
二、参加对象
学院学生
三、活动组织
主办: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承办:各二级学院
四、演出时间及地点
5月10日下午4:00 西校区百年讲坛
5月12日下午4:00 东校区图书馆报告厅
五、参演要求
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各学院通过院内比赛选拔出一个优秀节目(有蒙语的可报两个节目)参加学校的展演,并在5月7日前将剧本、剧目名称上报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西校区教学楼115室,东校区8号宿舍楼144室)。
六、剧本内容及要求
(一)内容
主要反映大学校园中发生的如亲情关系、师生关系、同学关系、寝室人际关系、学习心理等等,聚焦当代大学生学习、工作、情感、生活等方面的心理矛盾、心理冲突及其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
(二)作品要求
1、剧本的编写及表演要从大学生的校园生活中提取素材,将大学生的校园生活高度浓缩并进行高于生活现实的抽象和概括。
2、剧本一定要反映出心理冲突和心理变化;内容健康,积极向上,给人以启迪;要有现时感,能真实反映再现生活中的场景。
3、剧情的创造与设计既可以表现大学生成长中的成功体验、快乐收获,也可以反映他们成长中的失败烦恼、彷徨无助。
4、鼓励学生深入挖掘生活中的心理问题和心理现象,提倡原创作品。
5、心理剧的表演强调它的生动性、直观性、趣味性和吸引力,给人以难忘的印象、深刻的记忆和向上的力量,使观众从中受到教育和启迪。
6、作品所需道具、服装由各学院参赛代表队自备,每一个选送节目的表演时间严格控制在15分钟以内。
关于举办心理漫画、手抄报比赛活动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加深我院全体同学对心理健康知识的了解,增强同学们的心理保健意识,提升班级成员团队合作意识及创新意识,提高心理健康水平,我院第三届“5.25”心理健康教育系列活动之心理漫画、手抄报比赛现面向全院同学展开,具体要求如下:
一、大赛主题
我爱我——和谐心灵 快乐成长
二、参赛对象
学院2009、2010级全体同学
三、参赛要求
各二级学院要做好活动的宣传和落实,组织各班级同学积极参加评比活动。手抄报要求内容丰富,主题突出,用色协调,版式美观,图文布局合理,需手工书写与绘画。漫画要求主题鲜明,具有完整性,以日常生活为创作背景,以人们常见的心理现象为创作基础,要求有一定的思想深度、格调清新、高雅。参赛作品需原创,尺寸为8开或4开大小。
四、大赛流程
1、2011年5月3日——2011年5月17日,各二级学院对本院学生作品进行初评,并于5月18日上报初评结果及作品原件(不少于10副),交至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西校区教学楼115室,东校区8号宿舍楼144室)。
2、2011年5月19日——2011年6月2日,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对所有作品进行最终评选,对获奖者进行奖励表彰,并将获奖作品进行展示。
关于召开心理健康主题班会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推进我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营造有利于大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校园氛围和环境,发挥心理健康委员和干部骨干的积极作用,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特举办“心理健康主题班会”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班会主题
我爱我——和谐心灵 快乐成长
二、活动时间
5月3日—6月2日
三、活动地点
各班自定
四、活动形式
立足校园,形式不限(如心理沙龙、心理座谈会、心理工作坊、心理知识讲座、心理专题讨论、心理情景剧、心理拓展训练、心理电影赏析、主题会、知识竞赛等)。
五、活动要求
1.由各班心理委员负责组织召开,主题围绕本届“5.25”心理健康活动主题开展主题班会活动。活动具体形式和内容由各班自定,提倡生动活泼、又能予人以启迪的活动形式。
2.各班在6月5日前需上交活动过程资料(活动图片、成果材料等)及活动总结。
3.各班需严格按照上述时间开展活动、上交材料,活动过程中要认真组织,注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