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近期教育厅下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普通高校认真开展自查工作,需要各二级学院再次统计本学院辅导员的详细信息,并于3月29日前将《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状况统计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详细信息统计表》电子版发送学生处综合科指定邮箱。
备注:在填写表格时详细阅读《关于界定专职辅导员、一线专职辅导员、兼职辅导员、班主任范围的说明》按要求填写。
附件:《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状况统计表》
《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详细信息统计表》
《关于界定专职辅导员、一线专职辅导员、兼职辅导员、班主任范围的说明》
学生处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状况统计表(高校用表).doc
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详细信息统计表.xls
关于界定专职辅导员、一线专职辅导员、.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