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度学生文明宿舍创建评比活动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1-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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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促进我院文明素质教育工程扎实有效地开展,培养学生文明习惯养成,增进同学们之间的团结友爱,本着文明素质教育常抓不懈与齐抓共管的原则,根据《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文明楼宇、文明宿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呼职院[2010]第18号)和《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师生文明教育工程工作方案》(呼职院党发[2011]第40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学生文明宿舍、文明楼宇创建评比活动,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 评比时间及评比活动指导机构

评比时间:2011年11月1日——2011年11月30日。

学生处设立“学生文明宿舍创建评比活动指导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宿管科(西校区:学生宿舍5号楼;东校区:学生宿舍3号楼)。

二、 申报及评比

各二级学院要结合学院实际情况,成立文明宿舍创建评比领导小组,并制定符合本学院实际情况的文明宿舍创建评比方案(以书面形式于11月7日前上报学生处综合科),组织学生以宿舍为单位参评,具体评比标准请参照《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文明楼宇、文明宿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呼职院[2010]第18号文件进行。学生处将按照各二级学院上报的学生文明宿舍创建评比方案进行全程检查。

三、 表彰奖励

对授予“文明宿舍”荣誉称号的全体宿舍学生,根据《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文明楼宇、文明宿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有关规定,在学生综合测评中给予加分,在个人评优、奖助学金评定等方面优先考虑,同时,将评比过程的文字及图片资料存档备案,作为学生工作和班主任(辅导员)年终考核内容之一。

学生处

二〇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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