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暂行办法》(内财教字〔2007〕779号)、《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各二级学院上报的2010/2011学年国家奖学金预选人进行了认真评审,最终确定9名同学为国家奖学金获得者,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将评定结果公示如下:
蔡芯宝(机电工程学院) 洪塔娜(师范学院)
朱艳玲(经济管理与法学院)关钰春(建筑工程学院)
闫晓娟(计算机信息学院) 程 双(外国语学院)
托 娅(人文与旅游学院) 邹 冬(铁道学院)
李 敏(生物化学工程学院)
公示时间:2011年10月18日---10月24日。
如对以上同学有意见,请到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楼213办公室)反映,或拨打举报电话:6586220 、6586235、6585715。
呼和浩特职业学
201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