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按照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期末考试将于2012年6月18日至6月22日(第十七周)进行。为保证放假之前学院稳定和学生安全,根据学院总体工作安排,现将有关工作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期末考试前,各班都要召开诚信教育主题班会。重点学习《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十三款、第十四款等有关考试违纪的相关处理规定。教育学生诚信考试,不作弊。强调严肃考风考纪。加大查处力度,发现作弊学生,按照“学生违纪处分权限和程序”及时上报、处理、公布。
二、安排学生按照铁路部门有关“实名制”购票的规定,提前购买车票。学生公寓将于6月25日12:00时封闭。由于假期要对学生公寓进行大面积维修,放假期间,学生不得在校留宿,贵重物品随身带走,床下不得存放物品。关闭水电开关,锁好门窗。
三、下学期需要办理助学贷款的学生,离校前到所属二级学院的学生科领取《内蒙古自治区国家开发银行信用助学贷款资格认定证明》。
四、学生离校之前继续对学生进行交通、食品卫生、消防安全和法律法规与行为文明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五、学生离校三日内必须以短信等形式告知辅导员(班主任)返程情况。未反馈的学生要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保留好电话录音。
六、提醒学生下学期按时返校。9月1日、2日报到,9月3日正式上课。并及时缴纳学费。
七、毕业生离校时需要带走档案的,凭毕业证书到学生处综合科领取学生档案。
八、各二级学院(部)在放假之前,根据下学年招生计划将辅导员(班主任)安排情况报学生处综合科。
学生处
2012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