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为进一步促进和推动我院学生宿舍管理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培养学生文明习惯养成,增进同学们之间的团结友爱,本着文明素质教育常抓不懈与齐抓共管的原则,根据《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文明楼宇、文明宿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呼职院[2010]第18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学生文明宿舍创建评比活动,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 评比时间及评比活动指导机构
评比时间:2012年11月1日——2012年11月30日。
学生处设立“学生文明宿舍创建评比活动指导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宿管科(西校区:学生宿舍5号楼;东校区:学生宿舍3号楼)。
二、 申报及评比
各二级学院要制定符合本学院实际情况的文明宿舍创建评比方案(以书面形式于11月5日前上报学生处综合科),组织学生以宿舍为单位参评,具体评比标准请参照《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文明楼宇、文明宿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呼职院[2010]第18号)文件进行。各二级学院在11月20日前按照本学院学生宿舍总数的15%上报参评宿舍,学生处按照评选标准进行检查,评选出学院文明宿舍。
三、 表彰奖励
对授予“文明宿舍”荣誉称号的全体宿舍学生,根据《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文明楼宇、文明宿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有关规定,在学生综合测评中给予加分,在个人评优、奖助学金评定等方面优先考虑,同时给予颁发荣誉证书和物质奖励。各二级学院将评比过程的文字及图片资料存档备案,作为学生工作和班主任(辅导员)年终考核内容之一。
学生处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二日
附件:文明宿舍评选申报表
文明宿舍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