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暂行办法》(内财教字〔2007〕779号)、《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各二级学院上报的2012/2013学年国家奖学金预选人进行了认真评审,最终确定8名同学为国家奖学金获得者,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将评定结果公示如下:
徐海英(机电工程学院)、 邢泽伟(外国语学院)、
白如梦(计算机信息学院)、胡国凤(人文与旅游学院)、
张 燕(师范学院)、 董超越(建筑工程学院)、
王 闯(美术与传媒学院)、于 涵(铁道学院)
公示时间:2013年10月14日---10月19日
如对以上同学有意见,请到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楼213办公室)反映,或拨打举报电话:6586220 、6586235、6585715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
2013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