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学生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3-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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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部):针对近期全区普通高校、中小学发生的多起学生溺水死亡事故,自治区教育厅专门召开会议,就切实抓好学生安全事故防范工作做出了明确要求。现结合我院实际提出“三做到,一要求”,各二级学院要认真加以落实。

一、做到安全教育警钟长鸣

学院临近暑假,各二级学院要结合工作实际,以召开主题班会或深入学生宿舍宣传等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特别是对学生在假期中参加社会实践、同学聚会、旅游等活动,以实际安全事故案例提醒警示学生防火、防盗、防爆炸、防中毒、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传销等方面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技能。重视学生的心理咨询和教育疏导工作,对身体患有某些严重疾病或心理有障碍的同学,要及时与家长沟通,予以调整和治疗。同时,要强化辅导员和班主任的安全责任意识,动员全体教师关注学生安全,共同做好安全工作。

二、做到安全管理常抓不懈

要以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以对学生安全、健康成长高度负责的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抓好学生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断完善工作体系,研究加强安全工作的措施,落实各项管理制度,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严格学生考勤,规范学生集体外出审批手续,建立家长、社区和学校三方动态安全监管体系;对学生学习、活动密集地区,如教学楼、食堂、宿舍、报告厅等重点场所要加强管理,严格落实学生重大活动的审批程序和安全管理措施;严格宿舍管理制度,严禁学生私拉乱接线路及使用大功率电器,防止火灾发生;集中开展对校园管制刀具等违禁物品的排查收缴工作;严令禁止学生夜不归宿、打架斗殴,严令禁止以庆祝生日、老乡聚会、毕业聚餐等理由聚众酗酒,对违纪的学生要严格处理,不能姑息迁就。辅导员、班主任要经常深入学生中间,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加强与学生的谈心交流,解决学生遇到的实际困难。

三、做到隐患排查及时,督促检查到位

坚持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抓早抓小抓苗头,突出化解影响校园安全稳定的矛盾纠纷和问题隐患。各二级学院要进一步建立安全工作督促检查机制,开展经常性的学生安全工作检查,对安全责任是否明确,制度是否健全,任务是否落实,安全设施是否完善,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到位,安全教育是否有效开展等进行督查。

四、要求强化责任意识,确保信息畅通

在节假日期间,各二级学院要坚持领导干部带班,学生管理老师24小时值班制度。要按照梯次配备、落实好应急处置力量,保证遇到情况,能够快速反应、快速到位、果断处置。对重大事项要按照时限要求及时请示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

各二级学院(部)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查找在学生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查漏补缺,切实把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扎扎实实地做到位。

学生处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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