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定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慈善助学金”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3-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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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部:为了帮助贫困大学生完成学业,支持我院教育事业,根据我院贫困学生的学习成绩,慈善总会将在我院选择10名蒙古族学生进行资助,每人资助3000元。现将评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二级学院、部依据贫困生认定结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评选。

二、各二级学院、部每个学院评选出一名蒙古族学生,并让评选学生准备下列材料:

1、个人申请;

2、贫困证明;

3.身份证复印件

4、成绩单(加盖二级学院、教务处公章);

5,综合测评;

6、二级学院鉴定(党总支书记签字、盖章)。

三、各二级学院、将初审结果在本学院公示5个工作日,于12月18日前向学生处报资助学生名单、个人申报资料及公示结果。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慈善助学金”资助领导小组将根据各二级学院上报资助名单进行评审,最终评出10名受助贫困学生。被评出的10名受助贫困学生再填写《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慈善助学金”申报审批表》及提供个人银行卡号(呼市、建行)。

学生处

二O一三年十二月十日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慈善助学金”申报审批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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