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大学生“三文明”创建评选活动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4-10-22
  • 来源:
  • 点击:[]次

各二级学院(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增强我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针对性,提高大学生的人文素质和文明修养,建设和谐校园文化,培育文明道德风尚。经学院研究决定,开展以争创“文明大学生、文明班集体、文明宿舍”为主题的“三文明”创建评选活动,旨在促使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增强大学生的文明修养,全面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以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各项要求为主要内容,以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为核心,以提升大学生文明素养为目的,以“修德、明礼、爱校”为内容,把学生基础文明教育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与校园文化建设相结合的主题活动,创建文明和谐校园。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大学生争创“三文明”主题活动,引导大学生自觉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丰富内在人文素养,规范外在言行举止,主动在日常的学习和生活中逐步实现学习文明、就餐文明、起居文明、言语文明、着装文明、乘车文明、举止文明和上网文明,以实际行动积极投身文明和谐校园文化建设,展示大学生良好的风貌。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本次活动的组织领导和落实,确保活动取得成效,学院成立呼和浩特职业学院“三文明”创建评选活动领导小组,成员构成如下:

组 长:刘惠华

副组长:学生处副处长、各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和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

成 员:各二级学院学生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学生处教育科

办公室主任:王星明

四、主要内容及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10月中旬开始)。

1.由学生处在全校学生范围内发放文明修身状况调查问卷,并撰写调研报告,为争创“三文明”活动提供素材和依据。

2.利用宣传栏、板报、广播、校园网站等多种形式,宣传行动实施的目的和意义,使文明修身的理念深入人心。

3.各二级学院以班级、团支部为单位,围绕“三文明”创建评选活动各项内容,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班会或主题团日活动。

(二)组织实施(11月开始)。

1.由学生处对校园内公共区域进行责任区划片,各二级学院按照所属划片责任区组织学生干部成立文明督察岗,按活动的要求,分工负责,对公共区域进行督察,及时发现不文明现象,制止不文明行为。

2.各二级学院应积极组织学生学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学生行为规范管理办法(试行)、《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文明楼宇、文明宿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文明大学生评比条例》和《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文明班集体评比条例》等文件,在积极参与全院“三文明”创建评选活动的同时,根据本学院的专业特色和工作基础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引导学生树立主人翁意识,增强爱国爱校情感,养成文明习惯,建设文明校园。

(三)本年度表彰与展示(11月下旬至12月初)

各二级学院要把学院“三文明”创建评选组织实施情况进行阶段性工作总结,总结包括活动开展情况、特色教育及效果等。学院召开争创“三文明”活动经验交流会,根据各学院上报的工作总结,评选出此次活动先进集体和个人,并利用各种宣传工具进行宣传展示,巩固教育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大学生文明修身行动关系着大学生的成长成才和培养质量,各二级学院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二)认真组织,务求实效。各二级学院应结合工作实际和学生的思想实际,精心组织操作性、实效性强的教育活动。各二级学院要根据学校的总方案,结合学院的专业特点和工作基础,制定完善的实施方案和计划,建立领导小组,实现该项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

(三)立足长远,形成机制。各二级学院要在工作中及时进行总结,挖掘典型,推选优秀,树立榜样,巩固成果,并将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长期工程来抓,探讨和形成大学生文明修身行动的长效机制,共同建设文明、和谐校园,为学生的成长成才服务。

学生处

2014年10月22日

上一条:关于组织14级学生心理建档、13级学生心理复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举办2014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知识讲座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