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学初学生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5-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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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部):

为保证新学期各项学生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学院有关规定和开学初安排,现将学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望各二级学院(部)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情况,认真落实。

一、开学报到工作

1、做好学生报到情况统计工作。要求各二级学院(部)于8月31日上午10:30前,将本学院(部)学生返校报到情况报学生处综合科。

2、要认真落实未按时返校学生的原因和情况。对未按时返校报到的学生,各二级学院(部)要逐一落实原因,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9月1日上午10:30前,将落实原因书面报学生处综合科。

3、对无故不按时返校报到、不按时注册的学生,各二级学院(部)要依据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和学籍管理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返校报到注册的学生,要履行正常的请假手续,逾期要按学生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二、选聘辅导员、班主任工作

1、为了加强学生的教育管理,请各二级学院、部认真做好新生辅导员、班主任的选拔工作,辅导员、班主任需热爱本职工作,责任心强,业务能力高,能严格要求自己,热心为学生服务,要真正把素质过硬的老师选拔到辅导员、班主任岗位上来。

2、为了规范辅导员、班主任的信息统计和培训管理工作,需要各院、部统计出学院新老辅导员、班主任的详细信息(新生及有变动的辅导员、班主任另附建行账号信息以纸质形式报学生处综合科),并于2015年9月1日前,填报《呼和浩特职业学院班主任辅导员汇总表》上报学生处综合科。

3、各二级学院、部将新聘辅导员、班主任在CRP系统中的学生管理平台,在班级管理项目中将聘任的班主任添加到对应的班级,并于2015年9月1日前完成。

三、宿舍卫生、安全工作

1、8月31日、9月1日两天,各二级学院要安排学生科老师和辅导员(班主任)深入学生宿舍,了解学生各方面的情况,及时解决学生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2、各二级学院、部要做好学生宿舍内务卫生和安全工作,要组织学生集中开展宿舍卫生大扫除及安全检查活动,全面清理学生宿舍内的卫生死角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杜绝和防范各类问题的发生。学生处宿舍管理科将对此项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学生处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班主任辅导员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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