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请各二级学院学生科将2016届毕业生的合影照片(纸质版),于2016年6月15日前交到学生处教育科,以便学院留档。
学生处
2016年4月19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五一劳动节放假期间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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