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奖学金评定办法》,学生处在全院范围内评选2016-2017学年度一、二、三等奖学金。现将评定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日期为:11月27日——12月1日,如有异议,请拨打电话6585715(纪检监察处),6586220、5251307(学生处处长办公室)、6586215(教育科)。
学生处
2017年11月27日
附件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2016-2017学年院级奖学金获奖名单》
2016-2017学年度奖学金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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